原标题:向社会征集线索后,这个禁毒大队长被批捕了!本周,湖北通报12起典型案例

  据悉,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武穴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姜勇以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29日,黄冈市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一举将姜勇涉黑恶团伙首要分子姜勇抓获,其它涉案成员陆续被抓捕到案。

  警方在通告中介绍,姜勇涉黑恶团伙成员在武穴境内高利放贷,采取暴力手段非法讨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帮助毁灭证据、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且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破坏武穴当地的经济秩序及治安秩序,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今年10月10日,黄冈市公安局曾向社会征集姜勇犯罪线索。

  本周,湖北市州纪委监委网站还更新了12起典型案例,其中,有人严重影响当地脱贫攻坚进程,有人督办2个月都不认识问题当事人,一起来看详细情况。

  恩施州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恩施市板桥镇扶贫办副主任何长华,穿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行玖在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板桥镇穿洞村村民余某以专业合作社发展烟叶名义向板桥镇人民政府申请小额扶贫贷款20万元后,未按要求完成帮扶任务,通过帮扶成效资料造假获得贴息,何长华、郭行玖对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申请工作审核把关不严。2018年5月,何长华、郭行玖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巴东县溪丘湾乡西沟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武品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2年,胡武品违规将村民陈某某由低保户转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且在2014年5月陈某某死亡至2016年9月期间,未向有关部门上报其死亡信息,致使其子女违规领取五保补助金7669元。2018年7月,胡武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宣恩县残联原副理事长刘厚贤、珠山镇民政办原主任董秀琼在残疾人“两补”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6年,时任宣恩县残联副理事长刘厚贤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补”)工作中,对乡镇残联组织领导不力,宣恩县480名低保残疾人未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畴,58名重度残疾人未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畴,且未及时纠正宣恩县珠山镇未批先发、超范围发放补贴等问题;时任宣恩县珠山镇民政办主任董秀琼在残疾人“两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37人在未通过县残联审核的情况下发放补贴,另有12人多发放补贴7400元。2018年7月,刘厚贤、董秀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来凤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李毅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

  来凤县旧司镇小河村便民铁索桥项目于2018年6月28日动工,计划工期60天,8月22日仅完成基础性工作,处于停工状态,经督办后,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于8月23日向来凤县委书面保证一个月内完成两岸桥台施工,截至10月4日,两岸桥台建设无实质性进展。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未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对漫水乡通村通组公路设计图纸进行审批,导致漫水乡24条通村通组公路因设计问题无法实施。截至2018年10月9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业主的农村公路和桥梁建设项目中,13条公路未开始硬化,8座桥梁未开工建设。上述项目建设滞后严重影响来凤县脱贫攻坚进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李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李毅受到免职处理。

  5。来凤县大河镇原党委副书记杨志远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

  杨志远联系张家界村、枫香坪村期间,对脱贫攻坚后勤保障协调督办不力,导致张家界村“尖刀班”2018年10月1日才落实“五天四夜”吃住在村要求。2018年8月,州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对枫香坪村第一书记邱紫华组织关系未转到村问题立行立改,截至10月9日,杨志远不清楚该村第一书记是谁。张家界村卫生室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2018年9月20日完工,因协调督办不力,截至 10月4日,该项目仅完成基础工程。2018年10月,杨志远受到免职处理。

  6。鹤峰县下坪乡卫生院院长、下坪乡江坪村“尖刀班”班长、驻村第一书记王学坤,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利益等问题。

  2018年,下坪乡卫生院结对帮扶干部填写的帮扶手册内容雷同,入户记录不合逻辑,王学坤个人联系贫困户的帮扶手册均由他人代为填写。2018年6月至7月,下坪乡卫生院到村开展精准扶贫健康体检及老年人体检期间,王学坤利用职权违规向体检对象兜售其亲属开设的药店经营的药品、保健品、消毒用品,获利8820.2元。2018年10月,王学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下坪乡卫生院院长职务。8820.2元违纪资金已没收上缴国库。

  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多名干部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10月,经原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华(现任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同意,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章化带队,组织局机关科室及二级单位相关人员共21人赴山东参会观摩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期间,参会观摩人员赴泰山、曲阜三孔、崂山等旅游景点参观。事后,旅游景点门票、进餐等费用经时任财务科科长朱晓玲审核、章化审定、潘华同意后予以报销。2018年9月,潘华、章化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晓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咸宁市经信委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细志(现任市金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违规公款列支烟酒、土特产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咸宁市经信委直属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土特产送礼,上述费用由分管企业改制工作的成细志签字同意后,在企业改制项目资金专户中予以报销。2018年9月,成细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通山县燕厦乡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阮家鹏(现任通山县闯王镇党委书记)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7月,通山县燕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昌文在乡党委会上提议发放值班费和打火补助,乡党委班子成员讨论同意。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先后由时任乡党委副书记陈敬煌和时任乡党委委员周理强签字审核,4次发放干部值班费和打火补助。对此,陈昌文、陈敬煌、周理强负直接责任,阮家鹏负领导责任。此外,阮家鹏、陈昌文、陈敬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阮家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昌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至副科级),陈敬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理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咸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以下简称“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张磊利用其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之便,擅自为私车加油14次;2017年7月至9月,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甘哲开私车执行公务后,张磊主动安排为其私车加油2次;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科科长曾继私车执行公务后,经甘哲和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魏平同意,张磊提供公务加油卡为曾继加油13次。2018年9月,魏平、张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哲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曾继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5。嘉鱼县官桥镇两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龙德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7月17日至19日,李龙德、嘉鱼县官桥镇时任党委宣传委员李茂松、镇驻村干部李永忠、两湖村计生专干邓三春及两湖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秦峰平,两湖村党支部委员、综治主任李德拾,两湖村聘任村干部程景发等一行7人借对两湖村预备党员邓三春政审名义前往恩施州,先后到利川市腾龙洞、恩施大峡谷等景区游玩。事后,食宿、景点门票费用经李龙德同意,在两湖村报销。此外,李龙德、李永忠、秦峰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李龙德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李永忠、秦峰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茂松、李德拾、邓三春、程景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通山县国有一盘坵林场党支部书记、副场长程细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7年,李某为取得一盘坵林场部分地区的楠竹承包经营权,先后两次宴请程细明,程细明均应邀参与,并接受李某赠送的香烟。2018年7月,程细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