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下月起撤销各类“廉政账户” 今后违规礼品礼金必须当面拒收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凌墨陈倩)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记者昨从省纪委了解到,省纪委日前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全省“廉政账户”撤销及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廉政账户”存争议
“廉政账户”最早源于浙江省宁波市。2000年初,在宁波原市委书记许运鸿等多名主要官员因腐败被查处后,该市在全国首开了“581”(取中文发音“我不要”之意)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旨在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促进自身廉洁自律,“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此后,这一举措被当成反腐倡廉的新举措,由宁波到浙江,由浙江到全国,迅速普及开来。
湖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刘南中介绍,我省并无全省统一的“廉政账户”,但在武汉市、部分省直机关、派出纪检组及部分县市等都设立了各自的“廉政账户”,它是我省反复研究实际情况,促进干部廉政自律的重要举措。不过,“廉政账户”一直存有争议,主要有三方面的弊端:一是混淆了“礼金”与“受贿”的界线;二是事实上认可了“先收后交”的操作模式,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本身就已构成了违法违规;三是实际实施中往往会“收多交少”“收了不交”,给暗箱操作以空间。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从严治党工作的全面推进,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要求更高,全国已有多个省份陆续撤销廉政账户。我省撤销“廉政账户”也是出于从严治党的要求考虑。
礼金须当面拒收
湖北省纪委近期印发通知,对撤销“廉政账户”的时间,以及撤销以后面对违规礼品礼金怎么办,都做了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必须在事后5天之内(特殊情况如出差、出国等,自回单位之日起)退还。
对目前已接收的礼品礼金,将如何处理?省纪委工作协调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谁接收、谁负责”原则,在对原来接受的各种礼品礼金详细登记、准确定性,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备案后,礼金由各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就地缴入同级财政国库;礼品等财物统一时间集中予以鉴定拍卖变现,变现款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同级财政国库。在鄂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相关规定及程序,将礼金及礼品变现款缴入中央国库。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当面拒收、不及时退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