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钻戒包包皮带丝巾 法国购买百万奢侈品后企图逃税30万
女子机场“蒙混”难“过关”被判刑一年半
犯走私普通物品罪 全部物品上缴国库 还要罚款45万元
近年来,出境旅游成为市民休闲新常态。旅游过程中,大家都或多或少会购买一些境外商品,但如果这些商品价值过大,超过海关免税额度,就必须按照海关法律法规,在回国入关时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否则轻者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出国旅游购物偷逃应缴税款被判“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为喜爱出国旅游购物的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买了百万奢侈品逃税30万
2018年5月20日,杨莉(化名)与其母乘坐从法国到武汉的航班抵达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试图将其在法国购买的名牌钻戒、包包、皮带、丝巾等11件超量应税物品偷税入境,被海关关员当场查获并移交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经鉴定计核,11件物品分别为1个卡地亚钻戒、2个香奈儿挎包、1个爱马仕挎包、4个爱马仕皮带和丝巾,3个LV皮带和丝巾,价格共计人民币1001496.7元,偷逃税款共计300449元。
据杨莉交代,在法国游期间,妈妈看中了一枚价值百万的卡地亚钻戒,听店员说退税后价格很实惠,于是刷信用卡买下,还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回国前,为避税,杨莉不仅扔掉了大多数商品包装盒,还让在国内的丈夫联系机场工作人员接应,企图通过机场隔离区工作人员通道将11件物品带出机场,绕开海关查验区,逃避海关监管。
鞋子中发现3克拉钻戒
5月20日9时,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发现其他旅客取完行李都已正常通关,只有杨莉取完行李却迟迟不肯出关,形迹可疑。关员上前令其出示护照,并催促其尽快出关。杨莉随即推着随身行李进入洗手间,一边与其丈夫联系,一边等候“接头人”的到来。半小时后,海关关员进入洗手间催促,杨莉拒绝出来,并声称肚子不舒服。
随后,在海关关员的强行带领下,杨莉进入海关检验区,工作人员对其行李及背包通过X光机扫描并开箱查验,未找到大额物品,但在杨莉随行行李中发现购买贵重物品的发票。此时,杨莉还是一口咬定没有携带大额未报税商品。关员根据经验,在杨莉左脚鞋子中发现了藏匿的1枚3克拉的卡地亚钻戒。同时,关员发现之前通关的一名女性乘客与杨莉为母女关系,并在她们行李中分别查获包包、皮带、丝巾等11件超量应税物品。海关当场将杨莉控制,并移交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
经教育,杨莉自愿认罪,在检察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审理过程中,杨莉及时向法院缴纳罚金45万元。
逃税严重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莉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应税物品进入国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鉴于被告人杨莉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罚金,可依法适用缓刑。
2019年3月18日,武汉市中院就杨莉犯走私普通物品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杨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45万元,购买的11件应税物品全部上缴国库。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李济森法官提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理范围内的个人自用品,入境公民每人可携带额度为5000元的免税商品,超出范围的商品均应主动申报,否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偷逃税款10-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50-250万元,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偷税250万以上的,刑期可达十年以上。除此之外,被判处上述三档处罚的被告人还当缴纳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所携带物品也均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劝戒所有出境公民,携带货物入境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的底线,最后落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记者梁爽 通讯员王田甜 武连玲
责任编辑:邓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