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30日电(连迅、邱实)中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武汉破产法庭29日揭牌,法庭主要管辖武汉市辖区内市级及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相关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及其他依法应由其审理的案件。
“武汉破产法庭挂牌成立,标志着武汉法院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双利介绍说,近年来,武汉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市场主体拯救与退出中的积极作用,已审查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申请案件942件,受理546件。武汉法院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手段,清理债权债务240亿元,妥善安置、分流职工2361人,盘活资产近69亿元,释放土地资源约3400亩、房产约131.9万㎡,为推动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2019年4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审理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指导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武汉市中院着力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各基层法院固定合议庭或员额法官专门审理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2021年,武汉市中院开始对两个开发区的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实施集中管辖。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表示,武汉法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武汉破产法庭成立为契机,坚持提升专业水平,坚持推动创新发展,积极拓展破产审判功能,为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