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襄阳市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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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

  襄阳市医保局发布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襄阳市成为湖北省内首个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

  免备案的城市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

  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社保中心、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奋进“实干年”工作部署,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襄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局探索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湖北省内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及住院等各类医疗、购药均实行免备案管理。

  二、就医管理

  参保职工因病可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自主择医、购药。在参保地外省域内长期居住、工作、临时外出及按规定需转往省内上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凭个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三、报销待遇

  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的,享受襄阳市本地就医同等待遇,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与本地就医保持一致。

  四、业务培训

  各地医保部门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窗口开展专题培训,落实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政策,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结算。

  五、其他事项

  (一)各网上、终端等办理渠道已同步调整增加“省内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的提醒。

  (二)城乡居民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仍执行现行备案和待遇政策。

  (三)享受医疗救助的参保职工到省内异地就医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四)各地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职工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此前办理各类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自行终止。

  (五)肿瘤病人住院放化疗减免起付线、规定疾病门诊等本地就医待遇政策,不适用于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来源:湖北发布、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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