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襄阳市医保局发布重要通知
4月6日
襄阳市医保局发布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襄阳市成为湖北省内首个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
免备案的城市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
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社保中心、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奋进“实干年”工作部署,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襄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局探索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湖北省内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及住院等各类医疗、购药均实行免备案管理。
二、就医管理
参保职工因病可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自主择医、购药。在参保地外省域内长期居住、工作、临时外出及按规定需转往省内上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凭个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三、报销待遇
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的,享受襄阳市本地就医同等待遇,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与本地就医保持一致。
四、业务培训
各地医保部门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窗口开展专题培训,落实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政策,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结算。
五、其他事项
(一)各网上、终端等办理渠道已同步调整增加“省内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的提醒。
(二)城乡居民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仍执行现行备案和待遇政策。
(三)享受医疗救助的参保职工到省内异地就医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四)各地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职工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此前办理各类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自行终止。
(五)肿瘤病人住院放化疗减免起付线、规定疾病门诊等本地就医待遇政策,不适用于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来源:湖北发布、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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