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绿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生活水平提高还应包括生活环境的改善。

  从“史上最严”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到“全国最早”的《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湖北把“绿色决定生死”置于“三维纲要”的首要位置。

  作为中国版图上最具绿色发展条件的区域之一,生态大省湖北同时又面临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的难题,既肩负着“一江清水送北京”、保护长江中下游生态的重任,又面临传统产业比重大、节能减排任务重的压力。

  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并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湖北省省长王国生较大篇幅谈到绿色发展,表示将“树牢和笃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清新空气、吃上放心食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强力推进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或改造,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大力度实施“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狠抓重要水源保护和主要流域污染防治,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0亿元,支持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市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加强水功能区和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推进重大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此次湖北省“两会”期间,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湖北省政协委员李亚隆呼吁,对湖北第二大长江支流清江的生态进行治理修复。李亚隆说,清江流域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宝库,也是湖北省精准脱贫的主要战场,其保护与开发关乎长江生态安全,关乎流域地区全面小康。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保护清江的省级地方法规,实施生态保护“河长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取消高坝洲库区网箱养殖。

  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3个百分点以上。

  目前,相比全国其他城市,湖北省城市化进展基础较好。长江商报记者获悉,2015年湖北省城镇化率达到56.6%,较“十一五”末提升7.13%,年均提高1.4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领先中部,如安徽2015年城镇化率为50.5%。

  湖北省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将县域作为城乡统筹的着力点,以产业发展为支撑,推进县域产业发展与信息化融合,促进县域产业优化升级,明确提出推进经济实力强、发展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探索多元化的设市模式。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要注意把农民‘搬出来’之后如何‘安下来’,真正将农民变成‘城里人’。”湖北省政协委员陈振裕说,不仅是在城里住下来,更要让心有个定所,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

  湖北省政协委员张薇认为,湖北提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实现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应将此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不要简单追求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而应既鼓励农民进城实现城镇化,也鼓励他们留在家乡建设美丽乡村。

  政协委员武星宽说,当前许多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严重缺乏设计意识,建议将荆楚地域艺术形态经过审美舍取、提炼、重组,以现代民居为载体,将荆楚文化符号融入其中,呈现一村一景色、一城一风貌的新格局。“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有更多的湖北群众享受到发展带来的红利。”

  湖北提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实现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应将此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不要简单追求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而应既鼓励农民进城实现城镇化,也鼓励他们留在家乡建设美丽乡村。

  ——湖北省政协委员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