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曾都区万店镇一位70岁老妇陈某因没钱看病,便想起了歪主意,在万店老街租下两间老式住宅,打着卖菜的幌子容留卖淫。日前,陈某被曾都公安分局以涉嫌容留卖淫行为被行政拘留。
陈某,女,现年70岁,曾都万店镇人。因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苦于无钱治疗。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听旁人说他人经营卖淫场所“生意兴隆”。想到平时也没有多少收入,陈某不禁对其眼红,于是她也开始盘算自己开一间“经营场所”。
今年7月份,陈某在万店镇老街租下了两间门面,并陆续电话邀约了文文、丽丽(均化名)从事卖淫活动。这些卖淫女以电话方式与陈某联系,有“鱼”上钩以后就自己跑过来“见面”。看着自己的“淫窝”也有两、三笔生意,陈某开始幻想自己惬意生活的来临。
7月20日上午,公安机关例行检查时,现场抓获正在出租屋从事卖淫的文文和嫖客,之后顺藤摸瓜,一举将陈某抓获。
经审讯,陈某对自己容留他人卖淫的事实供认不讳。近日,曾都公安分局以涉嫌容留他人卖淫活动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