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前妻陈某于2013年底离婚,不久,陈某与他人组成了新的家庭,两人彻底断了联系。2015年4月底,王某觉得自己生活十分不顺,约陈某出来谈谈。交流过程中,两天聊到了昔日的点滴,王某也顺势将多年的疑惑和盘托出:“你是不是在结婚期间跟我姐夫有点什么?”思考再三后,陈某坦白称,在与王某结婚期间,自己的确与刘某多次发生过关系。

  回到家后,王某越想越气愤,忍不住开车来到刘某家中。姐姐不在家,家中仅刘某一人,王某不再寒暄,直奔主题:“她已经跟我承认了,你是不是在我跟她结婚期间发生过关系?”刘某没有说话,犹豫片刻后点头承认。在王某的逼迫下,刘某写下了与陈某之间交往的经过。

  怕被判刑写下欠条“私了”

  当着刘某的面,王某从网上查到一个律师的电话拨了过去,电话中,对方告诉他这种行为要负法律责任,可以判刑。挂了电话后,王某问刘某如何打算。害怕事情闹大,也担心真的被判刑,刘某表示想要私了,愿意给王某钱了结此事。一来二去,最终两人谈定,由刘某支付王某5万元现金了结一切。

  5月4日,刘某开车带王某来到家中取钱。可是到家后,刘某却后悔了,这是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啊,况且事情已经过去七八年之久,王某和陈某也早已离婚,自己为什么还要给钱?“他想要我的钱,我就要了他的命!”刘某决定,等自己杀了王某,自己再自杀,“反正是花不了这笔钱了,我也绝不能便宜了他!”

  随后,刘某出门让王某留宿家中。当晚11点,刘某借口上厕所,从院子里拿了钉耙直奔客房,直接朝熟睡中的王某挥去……

  仅仅5万元钱,为何让刘某动了杀机?难道与刘某是王某的第二任姐夫有关?原来,今年53岁的刘某与王某的姐姐并非原配夫妻。王某的姐姐的丈夫因病去世后,留下了一双年幼的儿女。经同村人介绍,王某的姐姐认识了刘某,并组成了新的家庭。为了照料这一双儿女,刘某成了上门女婿,也没有再要孩子,而是将王某的姐姐的儿女视为亲生孩子抚养长大。二十多年来,刘某紧巴巴地攒下5万元养老钱,想着老了也可以不给孩子增添负担。谁知,这事儿一出,一下子就掏空了全部存款,让刘某走了极端。

  二十余乡邻联名上书“求轻判”

  就在法院审理期间,刘某的继子、继女多次来到法院请求轻判,讲述刘某在自己成长过程中付出的艰辛与真情。不久,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来信。“刘某把两个孩子视为亲生儿女,他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还供儿子念了大学……他为人老实憨厚,是典型的山里人性格,平时与左邻右舍也相处和睦,乐于帮助别人……他没有读过书,法律意识淡薄……请求对刘某轻判……”信上言辞恳切,下面印着二十余人的手印和签名,均来自刘某的邻居、家人,其中也不乏受害者王某的亲属。

  最终,当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文中姓名均系化姓、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