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 法晚记者从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分局获悉,“幼儿园校车撞死3岁学生”一事的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分局发布了警情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4月20日早上,郧阳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司机马某某驾驶校车接在校学生上学,6时50分许,车辆在花庙沟村村部路段接完附近学生离开后,前来送孩子上学的郑某发现其侄儿郑某明(男,3岁)受伤倒在公路上。郑某随后驾驶摩托车追赶,在花庙沟村出口路段追上校车。伤者郑某明被送往开发区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发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上午9时,死者家属将尸体停放到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门口,并用车辆堵住幼儿园出入通道,引来周围百余群众围观,影响正常秩序。

  事件发生后,郧阳区公安分局领导亲临一线指挥事故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要求家属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将尸体运至郧阳区殡仪馆存放,依法处理事故。但家属拒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工作,继续将尸体停放于幼儿园门口,要求现场赔偿。经过多轮艰苦工作,下午4时,死者家属同意先行支付安葬费用,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事态得以平息。

  目前,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