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传龙)近日,黄陂区横店街梅冲村41岁的陈礼霞想考驾照,购买家里的首辆车,方便接送孩子。然而,11月27日到驾校报名已经7天了,她依然无法体检,更不能接受培训,原因是在陈礼霞身份证号下,已经有了一本驾照,驾照归属者为一冯姓女子,发证机关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我的身份证号为什么会被他人占用取得驾照?”陈礼霞担心,身份证号相同,不仅让自己无法参加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而且未来办理其他事宜时也遇到麻烦。
11月27日,陈礼霞到天马驾校报名学车。29日,驾校工作人员通知她到江岸区二七路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报名中心参加体检。当陈礼霞在中心输入身份证号、录入指纹时,却被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其身份证号码已被驾驶员冯姓女子占用。
在交管局内部网络平台上,冯姓女子和陈礼霞同为十堰人,冯姓女子于今年8月16日考取C1驾照。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拨打冯姓女子在网络平台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可多次拨打均未能拨通。
昨天,武汉晚报记者联系上黄陂区横店派出所。民警表示,暂未发现陈礼霞身份证有重号情况。武汉市交管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给冯姓女子发放驾照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录入信息时有误,也有可能是人为恶意伪造信息获取驾照。
目前,武汉市交管局车管所通知陈礼霞在工作日前往车管所,工作人员将对此事与赤峰方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