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26日电 (王宇婷)因用假币诈骗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无悔意,再次购买假币准备行骗,未等出手再次被捕二进牢笼。近日,被告人翟某因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罚金1万元。

  湖北钟祥人翟某长期待业在家,一直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为了“快速发财”动起了歪脑筋,2011年,翟某通过购买的假币实施诈骗被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2年1月,刑满释放后的翟某没有因此悔改,而是走上了盗窃的道路。2015年6月,翟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12月,再次获得自由的翟某仍旧不思悔改,一门心思想赚轻松钱,再次打起了买假币诈骗的主意。2016年1月,翟某在武汉市汉口火车站以15元一张的价格,轻车熟路地从一陌生男子手中购买了15600元票面额100元的假币,带回钟祥市。为了防止本地熟人识破,翟某打算将假币带往外地行骗使用。2016年8月2日,还未来得及出手的翟某在家门口吃早餐时被钟祥市公安抓获,当场查获假币156张15600元。

  2016年12月,钟祥市检察院认为,翟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遂以持有假币罪提起公诉。

  翟某妄图轻松赚钱,以钱骗钱,不惜三进牢笼,再次失去了自由。检察官提醒大家,万事法为先,一定要脚踏实地地工作,踏踏实实地赚钱,千万不能走捷径,通过违法的方式赚取不义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