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男子横穿马路惨遭重型货车碾压 当场殒命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驾车未保持安全车速致横穿马路行人当场殒命

PART

  2018年10月30日13时48分,刘某(男,现年42岁,湖北利川人,持A2证)驾驶鄂Q×××98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沿江源街(清源路)由南往北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江源街“和润嘉园”安置小区路段时,与从道路隔离花台中窜出的行人陈某(男,现年34岁,湖北利川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陈某当场死亡。

  行人陈某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机动车驾驶员刘某驾驶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未保持安全车速,造成事故发生。

  警方在调查发现,机动车驾驶人刘某在三年内交通违法行为高达29次: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质量未达30%的1次,记3分,罚款200元;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2次,每次罚款50元;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12次,每次罚款20元;未系安全带14次,每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