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低价购买价值百万豪车 当街抢走
“你花个三十来万开个一百多万的豪车,肯定也比较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深夜当街抢宝马
2017年初,湖北当阳的熊波花了36万元,在当地一家二手车行买了一辆二手的宝马牌越野车。三十多万就买到了一辆价值百万的豪车,熊波美滋滋地把车开回了家。
但熊波并没有高兴多久,时隔三个月,2017年4月的一天晚上,熊波在城区一家饭店门口准备驾车回家,一条腿刚跨进车内,突然蹿出几个男子,将他强行控制在车里。为首的男子坐入驾驶室开车,后排的两个人紧紧勒住熊波的脖子,将他拖到后座,使其动弹不得,也无法呼喊。
这几人载着熊波飞速开到高速路口后,停车把熊波赶了下来,然后开着车扬长而去。前后不到半个小时,惊魂未定的熊波连抢车人的长相都没看清楚,就丢了他的宝马车。
事发后,熊波赶紧报了案。根据他的描述,警方分析,这伙抢车人手法专业、作案精准,并且知晓熊波的行踪,才会提前在案发地点蹲守。据此,警方判断此案应当是职业团伙所为。
道路监控显示,涉案宝马车在上了高速后,一直往东南方向走,最后在浙江省临海市下了高速。当阳警方随即赶赴临海,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查到了涉案宝马车的停放地点。
但当警方准备将车扣押回湖北时,遭到了一群自称是通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阻止。该公司经理称,车的确是他们派人开回来的,但不是抢车,而是依法收回。并出示了收车的合同和手续,同时通知了当地法院,对该车进行财产保全。
看似简单的民事纠纷让警方起疑
经了解,浙江通隆公司是为客户贷款买车提供担保的,其工作人员向警方讲述了收车原委。涉案宝马的原车主并非是熊波,而是浙江临海人陈天明。
陈天明最初是通过通隆公司做担保,贷款买了这辆宝马车,但连续3个月,陈天明没有偿还贷款,也联系不上他。根据合同,通隆公司有权将车收回。但该车为何到了湖北,通隆公司表示并不知情。
通隆公司向警方出示了陈天明的担保合同、还款记录等详细证明材料,但警方仍然对此心存疑惑。
据通隆公司的说法,原车主陈天明已经失联,不知去向。但经查找,警方却顺利了找到了仍在临海当地的陈天明。
陈天明表示,宝马车是他贷款买的,后因急用钱,又将车质押给了当阳的二手车市场。汽车质押是通过将车押给对方,换取一些资金,汽车不过户但其所有权归对方所有的交易方式。
此时,当阳的被害人熊波也坦言道,这辆宝马车的确是他在二手车市场质押回来的,因无法过户,买的时候很便宜。而且质押车的原车主一般都不会再赎回,所以就可以无限期地使用这台车。熊波还说,自己一直是跟二手车行交易的,自始至终都没有与原车主陈天明见过面。
二手车行向警方出具了原车主陈天明完备的质押手续,表明质押宝马车确是陈天明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因陈天明还不了贷款,为他购车进行贷款担保的浙江通隆公司似乎有理由将车收回。
至此,熊波被抢一案似乎已然明了,就是一起因债务、担保、质押等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但通隆公司简单粗暴、极具危险性的收车方式,让警方仍然觉得此案没那么简单。
诈骗集团自导自演
据通隆公司的说法,到当阳收车的一伙人是从网上雇来的,为首的叫刘天(化名),办案人员将刘天等人带回调查。刘天说,通隆公司付了他们5万元报酬,他们是受雇主委托合法收车,收车过程中也并未对熊波动粗。
经查,警方发现此案的多数疑点都在原车主陈天明身上。陈天明的家庭经济条件很差,并没有购买价值百万宝马车的经济实力。
而且在贷款买车不到一个月后,陈天明就把车质押了,之后又连续三个月拖欠银行贷款,导致车被收走。更让人惊讶的是,陈天明竟然还未取得驾驶证。
在警方的质问下,陈天明承认自己一开始并不是要买豪车,而只是想要贷款,因为他承包的工程即将完工,急需一笔钱给工人们发工资。此时,有个叫黄建峰的中介说他有门路快速贷款。
黄建峰当时说,只需要以陈天明的名义把车买下来并配合签一些合同,买车的首付和后续月供都由通隆担保公司负责,当然,车的使用权并不归他,但买完车后他可以用来质押贷款。
陈天明觉得天下竟有这么美的好事,不花一分钱名下就有一辆车,还能贷款,就同意了。但车买后,合同也签了,陈天明找黄建峰办理贷款时却联系不上他了。
经警方调查,临海还有10多个人,听信了黄建峰的说法,先买豪车再贷款。当阳警方查明,黄建峰的真实姓名叫张奇,办案人员赶赴其所在地浙江义乌将张奇抓获归案。
经审讯,张奇承认,他之前是受通隆公司委托,发展客户贷款买豪车,通隆公司承诺每发展一个客户,他能拿2万元的回扣。三个月内,他发展了十几个客户,通隆公司便利用这十几人的身份信息贷款买了豪车。
贷款买车之后,通隆公司业务员冯某又通过多家二手车行利用贷款客户的信息将豪车质押。先买车,后卖车,再以拖欠银行贷款为名收车,这一切都是通隆公司自导自演的一场骗局。
“套路贷”设圈套谋取暴利
调查发现,通隆公司已涉嫌形成了一个诈骗集团。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有物色贷款客户的“中介”,负责在社会上物色一些急于贷款的人作为诈骗对象;有负责与客户对接的“业务经理”,利用客户的名义通过通隆公司的担保在银行贷款买豪车,但车辆使用权归通隆公司所有;
贷款买到的车由“业务员”负责将其流转到二手市场,寻找卖家将车质押,赚取质押豪车的费用;车辆质押后,有专门负责盗、抢车的“收车团队”,将已卖出的车,以原车主(被骗客户)未还贷款的名义再收回通隆公司;
甚至还有专门应对警方调查的“公司经理”,负责出具看似合法的合同,与警方周旋。
办案人员查明,半年时间内,通隆公司先后将50多台高档车以低价质押卖出,再用盗、抢的方式扣回,进而谋取高额暴利。
警方对通隆公司相关涉案人员实施了抓捕,经审讯,通隆公司负责人周前云交代他们公司的确是有步骤地实施了诈骗活动。
警方查明,除熊波外,全国还有另外几十名被害人,涉及湖北、山东、上海等多地,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通隆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普法时间
Q1:我们今天这个案例,它具有相当的隐蔽性,而且环节很多,手段也是非常的新颖。这家担保公司是用经济活动做掩盖,实际上是在搞诈骗,那么怎么样来鉴别这类犯罪行为呢?
A1:这类质押车的骗局,最后这个环节都要暴力控制这个开车的人,然后把车抢走,这是一个行为点。凡是出现这种情况,就要考虑是不是质押车的骗局。第二,要全面查清这个车,从贷款买车一直到质押,全链条都要查清楚,查清楚之后就能判断这个案件的性质,它就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应该是属于刑事犯罪,属于诈骗。
Q2:平时我们经常能接到那样的电话,“你办不办贷款?我们能马上给你办好”,当时接到这样的电话,也就挂了。那是不是打这样电话的,有一些就属于这样的套路贷?
A2:对,很多这种打电话要求贷款的,而且没有什么抵押,很多都是骗局,天上不会掉馅饼。
Q3:现在经济活动非常多,像质押、抵押、担保,其实这也都是正常的经济活动,但是就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个去做诈骗。
A3: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团伙实施诈骗的犯罪手法确实越来越多种多样了。比如套路贷,最近这几年才出现的比较严重的犯罪活动,在以前的时候,很容易被当成民事纠纷。质押车这个骗局也是最近才出现的手法,但是有快速蔓延之势。
公安机关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里已经把套路贷,包括质押车这些骗局都作为一个打击的重点。因为这些骗局里最后它都带有一些暴力的性质,对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都带来了威胁。所以,我们会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我们也想提醒广大观众,所谓的低价买豪车这些事情一定要慎重,因为很可能它背后就是一个骗局。
人一旦被虚荣蒙蔽了真实的自我
便分不清什么是需要和欲望
多些淡然,少些虚妄
活得真实才能活得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