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毒品 警方供图查获的毒品 警方供图
查获涉案车辆 警方供图查获涉案车辆 警方供图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19日电 (通讯员 王厅 邵峰)湖北鄂州警方19日透露,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鄂州警方和武汉警方、江西新干警方联合组成专案组,破获一起部督特大贩运毒品案件,该团伙三名主犯涉嫌贩卖毒品罪,分别被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小线索引出大案件 部门联动专案经营

  2016年12月,鄂州市公安局开展声势浩大的“霹雳”行动,该局禁毒支队及葛店派出所民警通过前期摸排的线索,发现涂某(男,35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人)有重大贩毒嫌疑,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民警在涂某的住所内查获毒品麻果2300余颗及“冰毒”30余克,抓获涂某等5名涉毒人员。

  民警在对涂某的侦查过程中获悉,涂某的毒品来源于王某斌(男,50岁,武汉市人),王某斌的毒品来源于张某(男,38岁,武汉市人),张某长期在武汉从事贩毒活动,且数量巨大。张某与一个叫王某(男,35岁)的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人勾结紧密,王某有重大贩毒嫌疑。

  在对王某的侦查中,民警发现王某的毒品来源于陈某(男,39岁,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二人经常私下从事贩毒活动且金额较大。

  根据掌握的线索,2017年2月,鄂州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将案情上报湖北省公安厅,将该案确立为省级目标案件。

  2017年5月16日,民警侦查发现,陶某(男,41岁,武汉市人)将从上线张某处购买大量毒品,民警通过蹲守,于当日9时在武汉市江岸区某小区抓获陶某,当场查获毒品麻果8700克。

  鉴于案情重大,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请示湖北省公安厅将该案上报公安部,2017年6月该案被确立为部目标案件。同时,公安部指定由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武昌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禁毒大队成立专案组联合侦办此案。

  通过顺线追踪,2017年7月3日3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孝感警方的配合下,在孝感市高新区某酒店内抓获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4岁,孝感市人),当场查获毒品麻果44克。经查,杨某为张某下线,负责在孝感分销毒品。

  2017年7月18日18时许,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在武汉市江汉区某小区抓获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斌,当场查获毒品麻果1350克。

  暗藏猫腻 变更公司名称掩盖毒资往来

  2018年7月初,专案组民警紧急赶赴新干县展开侦查。通过走访,民警了解到,陈某在新干县的生意场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大队张警官介绍,陈某在新干县经营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在鄂州葛店开发区开了一家豆芽厂。2017年底,王某将豆芽厂的名称变更成与陈某名下相同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查账我们发现,王某的公司与陈某的公司并没有往来货物交易情况,但双方私下却有较大的资金往来,且陈某有贩毒前科。”张警官说,结合王某变更公司名称的怪异举动,他们进一步确定陈某、王某有重大贩毒嫌疑。

  通过调取掌握的视频监控,专案组民警发现陈某安排专人开车从新干县将毒品送到葛店开发区王某手中。

  2017年7月26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及葛店派出所民警侦查发现陈某与王某当天将在葛店开发区从事毒品交易。当天晚上,禁毒支队与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共出动30余名警力紧急展开布控。

  “当时天气非常炎热,我们在王某家附近选择了一处偏僻地带进行了彻夜蹲守。”参与抓捕的葛店派出所吴所长介绍,27日8时许,新干警方侦查发现,狡猾的王某与陈某已经完成了交易,负责运送毒品的人已经在返回新干县的路上,民警果断决定对王某实施追踪抓捕。

  精准布控 警方顺线追踪多地收网

  “行动!”28日9时许,鄂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现场带队抓捕,在武汉市高新大道左岭新城某路口将王某抓获,根据王某交代的情况,民警在其停放在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的豆芽厂的汽车副驾驶及尾箱内查获毒品麻果16900余克及一个屏蔽仪。

  当日14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当地某高速出口抓获涉嫌运输毒品的嫌疑人曾某龙(男,35岁,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曾某平(男,40岁,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当场从2人驾驶的轿车内搜出贩卖给王某毒品后收取的毒资120万元。

  当日17时许,在新干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专案组民警抓获贩毒人员陈某及其妻子傅某(女,38岁,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

  8月8日19时许,专案组民警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提供的线索,在武汉市江汉区某小区内抓获张某,在其租住处查获毒品麻果1044克、毒资3万元。

  10月11日14时30分,专案组民警在武汉市硚口区某小区内抓获尹某(男,44岁,武汉市人),用从其身上搜出的钥匙打开其居住的小区房门,从房间卧室内搜出17块重约10公斤的毒品麻果。当天16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同一小区抓获非法持有毒品的嫌疑人冷某(男,38岁,武汉市人)、吴某(男,42岁,武汉市人),当场从冷某身上查获毒品麻果300余克,从吴某身上查获毒品麻果17克。

  10月17日20时许,专案组民警在武汉市江岸区某小区内抓获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付某(男,33岁,武汉市人),从付某居住的房间内查获毒品麻果1300余克、冰200余克、沙570余克。同时抓获付某的下线李某(男,35岁,武汉市人),从其住的房间内搜出毒品麻果近60克。

  手头缺钱想歪心思 “拉帮结派”走上贩毒路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王某10多岁就外出打工,2003年前后,王某在深圳打工期间结识陈某。

  “他比我大几岁,我们经常在一起吃喝。”在陈某眼中,王某是一个“讲义气”的人。

  与陈某打交道4年后,王某回到了鄂州并娶妻生子。这期间,王某与陈某仍保持着联系。2013年,在王某的介绍下,陈某在武汉投资2000万做房地产生意,不料与他人产生债务纠纷导致血本无归。

  2014年左右,凭借着手头积攒的资金,王某在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开了一家豆芽厂,厂内雇佣了5名工人,每年收入几十万。

  “但尽管这样,王某还是不满足眼前的这点收入,于是他打电话联系陈某询问发展门路。”张波说。

  在电话中,王某了解到了陈某的一些境况。陈某向王某介绍,2010年,他回到了江西,先做过黄沙生意,后在广东东莞因与他人开宾馆发生纠纷且银行账户被冻结。

  “尽管早年间陈某开了一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但远远支撑不起他‘发财’的野心,他早期就靠贩毒起家,没钱了,就又走贩毒的老路!”专班民警介绍,负责运送毒品的曾某龙、曾某平很早就在陈某的公司打下手,几人就此在贩毒的犯罪道路上沆瀣一气。

  王某交代,2014年,他在武汉打工期间认识了张某,当时就知道张某时常吸毒,于是就拉拢张某,因张某结交许多毒友,他便让张某负责分销事宜。

  经核查,落网的陈某等14人全部是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有吸毒或贩毒史的前科人员。

  贩毒网络层次达4级 警方查获毒资324万元

  随着陈某等14人落网,一个层次达4级的贩运毒品网络清晰可见。

  在该起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件中,陈某及其妻子傅某为毒品源头渠道;曾某龙、曾某平为运输人员;王某、张某为组织策划者;陶某、王某斌、杨某、尹某、付某、冷某、吴某、李某为分销商。

  警方查明,陈某先将毒品藏在新干县的一个仓库内,曾某龙、曾某平负责运送毒品。

  “虽然曾某龙、曾某平二人是在陈某公司打工多年的‘得力干将’,但他们也不知道毒品的藏匿点!”民警介绍,每次出“货”前,陈某都从曾某龙、曾某平处借好车并亲自将毒品装车,之后再换地点联系他们开车送“货”。

  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为逃避警方跟踪,曾某龙、曾某平不会与王某取得直接联系,在抓捕曾某龙、曾某平所驾驶的运输车内,民警还发现了事先安装好的一个屏蔽仪。

  “交易毒品时,他从不使用自己的银行账号!”专案组民警介绍,王某的反侦察意识很强,其将豆芽厂公司名称变更成与陈某公司一样,就是为了让相关查账部门误以为是同一公司的内部资金往来。

  陈某、王某等14人先后落网后,一条从江西省到湖北省的运毒通道就此截断,警方共缴获冰毒、氯胺酮、麻果共计31.3公斤,毒资324万元,扣押涉案车辆3台。

  2019年5月8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某龙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完)

  责任编辑:丁勇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