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5月29日电(连迅、王子瑶)湖北荆州日前推出“降、缓、返、扩、补、保”6方面10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

  荆州市提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荆州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荆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以荆州市为统筹地区统一实施,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下调50%。荆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荆州市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荆州规定,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荆州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荆州市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荆州市规定,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在本年度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