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二十条具体措施,包括支持企业自主培训、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拓展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支持院校培养技能人才、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自主评价、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大对产业一线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力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对接产业设立竞赛项目、支持院校师生参加竞赛、推进竞赛结果与技能等级认定相衔接、加强培训教材资源开发、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技能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措施包括:

  对完成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技师(2级)3500元/人、高级技师(1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技能培训补贴。

  世赛参赛选手(含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获得国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学生,参加我省与大赛赛项对应或相近专业类别的技能高考,经考生本人申请、省教育厅审核,可直接认定其技能考试部分满分。

  对取得初级工(5级)、中级工(4级)、高级工(3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20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支持。

  对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在结构性减税、用地保障、财政投入与抵免、专项资金奖补、金融等方面予以支持。

  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优惠政策保障范围,按规定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享受落户、住房、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