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健 通讯员苏舒)近日,省物价局、教育厅印发了《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从今秋开学季起,我省将实行高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湖北省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成人高校对在校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范围。清单内容通过校园网设立专栏提前向社会公示,提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特别强调了未列入清单或未落实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费,学生有权予以拒付,并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此次清单管理的内容涉及:学费、住宿费、考试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