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稳步发展专业足球。

  1。加强各级足球运动队建设。完善各级足球队运动员选拔、培训、分流、保障等工作机制,探索省队市办、校办、俱乐部办、联办等建队模式,整合资源为竞技体育服务。各地要结合校园足球开展,选拔优秀人才组建代表队参加全省比赛。加强复合型教练团队建设,鼓励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练,力争湖北足球项目在全国运动会上长期保持在第一集团,现役国家队中一直有湖北籍运动员,各级国青、国少队中有一批湖北培养输送的运动员。(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积极发展女子足球。在全省布局25所女足后备人才试点学校,从2018年省运会起增设女足比赛项目。支持女足职业俱乐部建设,力争三年内有俱乐部升入女超联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妇联、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大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指导员、科研医务人员、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适应现代足球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外交流,有计划选派优秀人才到足球发达国家学习培训,引入国内外高水平讲师对湖北足球从业人员实施规模化培训。(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外侨办)

  4。推进足球专业院校建设。积极推进在武汉体育学院设立足球学院,鼓励省内其它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立足球院系或开设足球专业。鼓励本省职业俱乐部和社会力量创办足球学校,或与国外高水平俱乐部合办足球学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5。完善足球运动员保障政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岗位、退役安置等方式,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其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从事足球相关工作。(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突破发展足球产业。

  1。加强政府支持引导。编制足球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足球产业相关领域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拓宽投融资渠道。培育或引进一批有影响、有实力的足球龙头企业,支持足球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深度开发足球资源。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对各类足球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通过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足球产业链,推动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

  (七)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1。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广泛开展各类足球竞赛活动,完善竞赛规则,增加竞赛种类,扩大竞赛规模,强化竞赛管理,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全省的足球竞赛体系。(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各市、州人民政府)

  2。积极申办引进高水平足球赛事。支持武汉市参与申办世界杯、国际A级赛事、中国之队等顶级赛事,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内其它城市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足球赛事。支持中介机构、赛事公司在湖北举办国际足球赛事,运作世界知名球队到湖北参加比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外侨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3。打造品牌赛事。整合全省社会足球资源,打造“我爱足球”“湖北足球超级联赛”“湖北省足球协会杯赛”等社会足球品牌赛事。充分发挥湖北青少年足球人才优势,打造1-2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青少年足球品牌赛事。(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4。维护竞赛秩序。坚持公平竞赛,严密防范、严肃查处足球行业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竞赛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依法打击球场暴力和闹事行为,引导球迷文明观赛。(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加强足球场地建设。

  1。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制定全省足球场地建设规划,并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各地城镇化、老城区改造、社区健身圈、新农村等要充分考虑足球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建有2个社会标准足球场地,有条件的城市新建居住区建有1块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老旧居住区要创造条件改造建设小型多样的场地设施。每个中小学足球特色示范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建有1块以上标准足球场地,其他学校创造条件建设适宜的足球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建立社会和学校对场地的共享机制,促进公共足球场及在课外时间的学校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3。推进省级基地建设。规划建设好姑嫂树足球基地,全面改善硬件条件,打造集训练、竞赛、教育、培训、健身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足球基地。(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省足球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湖北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各地也要高度重视、支持配合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构建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完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足球的投入,加大体彩公益金对足球发展的支持力度。设立湖北足球发展基金,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支持足球发展,公益性捐赠资金可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足球相关领域。(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类媒体要加大足球宣传力度,创新足球宣传方式,传播足球知识,弘扬足球文化,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足球改革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足球改革提速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