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田磊 袁杜衡)“该代表候选人涉嫌行贿,建议取消代表候选人资格。”昨日,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民政局发出书面评价意见,建议取消一名存在行贿嫌疑的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9月以来,洪山区各组织单位分别确定区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意向人员,为防止“带病提名”,这些单位专门向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发来评价函,要求对上述人选开展综合评价。

  洪山区检察院在对区民政局提供的某新社会组织人士意向人员名单评价时,发现一名涉嫌单位行贿人员(未达犯罪标准)竟然名列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又名列人大代表候选人意向人员之中,遂按照有关规定,就该人选的个人守法情况发出书面评价意见,并建议取消此人的初步人选资格。

  据了解,换届工作开始以后,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相关人选资格一一审查,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现象,是否有受到刑事处罚、被剥夺政治权利、被立案调查等问题,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保证代表队伍质量。截至目前,该院已审查代表候选人700余名,发现“带病提名”代表候选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