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扶工作中责任缺失,作风不严不实问题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张湾区政府办原副主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原主任袁军(现任区扶贫办主任)在帮扶方滩乡文武沟村贫困户期间,深入联系群众不够,扶贫措施、扶贫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

  继续帮扶联系的区政务服务中心现主任龚秀琴也存在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先后被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张湾区委区政府点名通报批评。

  对上述问题,方滩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付海波重视不够,对相关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驻村干部付振峰,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文武沟村第一书记张有斌,村党支部书记温基娥、村党支部副书记孔敏作为相关责任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处理结果

  免去孔敏文武沟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在其他违纪问题查清后并案处理;分别给予袁军(与其他问题并案处理)、付振峰、温基娥、张有斌党内警告处分;对龚秀琴、付海波分别进行工作约谈。

  郧西县观音镇彭家湾村党支部书记余顶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走访登记不完备,对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镇副科级干事、驻村干部华新翠,镇原党委副书记、驻村干部黄琦(现任安家乡党委副书记)重视不够,对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

  处理结果

  给予余顶全党内警告处分,对华新翠进行诫勉谈话,对黄琦进行工作约谈。

  竹溪县汇湾镇党委副书记王吉平,原党委组织委员、驻秦坪村干部秦志刚(现任汇湾镇党委副书记),原驻村副科级干部夏祖文,镇民政所所长、驻村干部徐兴东,秦坪村党支部原书记黄传书,村文书王光平工作不细致,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与实际不符,资料完善更新不及时,导致市第三方评估时不能全面、客观、真实了解和掌握部分贫困户状况。

  处理结果

  对王光平进行诫勉谈话,对徐兴东、秦志刚、王吉平、夏祖文分别进行工作约谈。

  扶贫项目推进不力,项目资金长期闲置问题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张湾区林业局原总工程师邹国清(现任局副科级干部)、原副局长朱先建(现任局正科级干部)、大坝林场场长鲍承山对大坝林场马家公路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致使30万元扶贫资金闲置长达5年;

  在张湾区岳竹公路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区交通局局长王书贵、区扶贫办主任袁军、区财政局局长曹宇明、副局长熊六龙对岳竹村公路扶贫项目沟通衔接不够、推进不力,致使16万元项目资金闲置长达8年。

  处理结果

  给予鲍承山党内警告处分,邹国清行政警告处分;对朱先建、熊六龙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曹宇明、王书贵分别进行工作约谈;对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进行通报批评。

  茅箭区茅塔乡王家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易敏,乡原党委组织委员、驻村干部易俊夫(现任武当路街办党委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区扶贫办副主任曹相进对王家村新建办公用房和村卫生室及配套设施扶贫项目未主动作为,推进项目建设不力,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扶贫项目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区扶贫办主任王德平、区财政局副局长李国庆对该问题重视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

  处理结果

  对易敏进行诫勉谈话;对曹相进、易俊夫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王德平、李国庆分别进行工作约谈。

  (来源:湖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