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正科级干事、马家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马锐,在操办儿子婚宴期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十堰市武当山特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试用期)薛波,未向组织报备,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十堰市郧阳区谭山镇中心学校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用公款核销香烟费用、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该校原校长周明(现任刘洞镇中心学校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竹溪县安监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该局原党总支部书记、局长段传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十堰市张湾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委主任叶克国,组织参与超标准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