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一城管收受贿赂不上报 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楚天都市报5月20日讯(记者王荣海 丁阳 齐阳 )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查验建房户时收受贿赂,不上报建房户超面积建房行为,武汉市江夏区城管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黄伟,1998年2月参加工作, 2017年5月至今在江夏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山坡中队工作。

  经查,2017年10月14日,根据区城管委山坡中队工作安排,黄伟带领中队其他3名队员到山坡街保福社区五里山后湖董湾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保福社区五里山后湖董湾一名村民在建设房屋。黄伟按照工作程序,带领队员当场查验了建房户所建房屋的建房审批手续,并测量了房屋面积。经现场测量,发现该建房户实际建房面积超出原审批面积约10平方米。

  对此,黄伟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随后,黄伟及其他3名队员离开现场。该建房户为获得关照,单独拉住黄伟,将用方便袋装好的两条香烟(价值约900元)及900元送给黄伟,黄伟收下钱物后,与其他队员一道离开。事后,黄伟未向单位领导报告该建房户超面积建房行为。

  办案人员介绍,黄伟身为区城管委山坡中队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未能规范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黄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执纪者指出,该案反映少数基层执法人员放松自我要求,纪律规矩意识和自觉抵制贿赂意识不强。当事人不仅没有直接明了拒绝主动行贿行为,反而利用手中“微权力”,谋取蝇头小利,接受他人钱物,对违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些离群众特别近、伤群众特别深的“微腐败”行为,不仅助长了社会上花小钱办大事的不良风气,也助长了少数基层干部的贪腐“胃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有效、管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抓大不放小,以零容忍的态度和行动,把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列入执纪审查的重点,层层督办、层层压责,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