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宣布在互联网版权保护领域展开技术合作,正在研发互联网视听作品版权监测系统,推动网络视听内容正版化。
据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副主席卢志鹏介绍,互联网影视侵权行为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直接通过视听网站提供侵权影视作品,称之为网络视听侵权1.0版本;第二个阶段是通过网友上传方式提供侵权影视作品,称之为网络视听侵权2.0版本;第三个阶段是通过P2P技术提供侵权影视作品,称之为网络视听侵权3.0版本。
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来,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主动监管、“剑网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了盗版视听网站和UGC方式的互联网影视侵权行为。2013年12月,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对深圳快播等公司的行政处罚,制止了通过P2P技术实施侵权盗版行为。
北京迅雷总裁王珊娜表示,作为国内提供互联网传输技术服务的企业,迅雷始终坚持推动中国互联网正版化,在支持正版,采购正版,抵制盗版方面,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
迅雷配合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和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依托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平台,经过2个月时间的研究、分析与原型系统开发,已经初步完成了互联网视听作品的版权监测流程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制定工作。
据悉,根据迅雷公司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互联网视听作品版权监测系统”将进入正式版本的开发、测试阶段,预计6月下旬投入试运行,这标志着中国网络视听内容将逐步进入全面正版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