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宜昌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确定。近日,荆州、十堰也相继发布寒假放假时间。
荆州
12月20日,荆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学校2024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学校2024年寒假工作
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开发区公共服务局、纪南文旅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高校,市直各中职学校、中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确保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放假时间为2024年元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教师放假时间为元月28日(农历腊月十八)。高中毕业年级师生放假时间为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四)。
2024年春季学期,全体教师于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三)返校办公,学生于2月25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市属高校、中职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确定。
各地各校不得随意推迟或提前放假及开学,若遇极端恶劣天气、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寒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可适当调整。
二、有关要求
(一)全面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合理利用寒假前时间,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好质量监测与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等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分层分类开展校情、教情、学情总结分析。
(二)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各县市区不得组织义教段期末统一考试,各中小学校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假期集体到校补课、上课。各地各校利用假期进一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及市“双减”政策要求,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参与校外违规培训活动,并利用班队会、家长会及微信等方式引导学生和家长拒绝校外违规学科类培训,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各类规范的非学科类活动。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对违规隐形变异、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三)科学精准做好寒假家庭教育和师生健康指导。各校要为学生家长提供科学的假期教育指导,严格执行教辅材料违规收费专项治理中出台的各项制度,有针对性优化假期作业设计,丰富学生寒假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校假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冬春季流行性疾病防控专题教育,倡导师生员工及家长自觉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师生离校前开展一次全面的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杀,彻底清运校内垃圾。
(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校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交通事故等的发生。教育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及时发放各学段《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安全责任告知)》,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至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制作)。各地各校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和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五特学生”(特殊困难、特殊家庭、特异体质、特异心理、特困家庭)。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守护学生生命健康和安全。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关爱高中学生复习备考。各高中学校要针对高三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关心关爱活动,面对面沟通交流,关注学生思想动态,规范网络言行,维护高三年级良好的备考秩序。寒假期间各地对涉教涉校舆情要密切关注,科学研判,稳妥高效处置。
2023年12月20日
十堰
12月18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确保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 2023-2024学年度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寒假时间安排
本学期全市小学、初中学校于2024年元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假,普通高中学校于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假。中职学校放假时间比照普通高中放假时间错峰放假。
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初三于2月19日(正月初十)正式上课,其余各年级于2月26日(正月十七) 正式上课。中职学校比照中小学上课时间执行。
二
有关工作要求
1、严密安排期末工作。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好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好期末复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
2、持续抓好校园安全工作。(1)各地各校要加强寒假前后安全教育管理,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等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要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等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指导家长做好假期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2)各地各校要对校园校舍、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校园、校舍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
3、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工作。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学校、班级微信群、主题班会等途径加大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家校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与孩子沟通,帮助解决孩子成长中面临的学习、交友、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生、学困生、少数民族学生、单亲家庭学生、行为偏差生等)的关爱。
4、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好教育部“双减”相关政策,加强寒假期间作业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控制中小学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引导学生在假期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做好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假前如遇暴雪、极度低温、重度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停课决定,调整作息时间和放假时间,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6、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确保安全稳定。
十堰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