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对一些地方性加分项目,如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也予以取消
●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不得采用高校联考方式,不组织专门培训等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施雨岑、吴晶)教育部等5部门17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对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意见规定,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
同时,意见对“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全国性加分项目予以保留。
对一些地方性加分项目,如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意见决定予以取消;对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意见要求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加分项目后,考生的一些特长和取得的荣誉在高招过程中并非毫无作用。考生的体育、艺术、学科等特长将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由试点高校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录取。
此外,意见也强调,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落实“三取消”,即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四大“狠招”剑指招生腐败
加分受限、缩减分值、杜绝“掐尖”、禁止联考……针对近年来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制度痼疾,17日,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再出四大“狠招”,以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工作。
挤掉“水分”——加分项目和分值做“减法”,鼓励特长做“加法”
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明确,2015年1月1日起,奥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大幅“遭砍”。同时,意见还要求保留加分项目要规定合理分值。
这一招针对的是日益混乱的特长生评价体系和层出不穷的各类“竞赛”。2014年辽宁270名体优生因查处放弃加分资格,哈尔滨一中学有800名考生获加分,河南漯河高级中学74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占全省总数十分之一……业内人士认为,“特长生”“竞赛获奖”已异化为加分“工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表示,为了继续鼓励中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鼓励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或报考相关体育、艺术专业,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有限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吴迟迟认为,此次改革在加分项目和分值方面做的是“减法”,但在鼓励学生特长发展方面做的“加法”。
专家表示,高考加分政策“光做减法还不够”,还需整顿加分流程、清除各环节徇私舞弊的可能。
科学选材——禁联考、防“掐尖”,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真人才
此次颁布的自主招生新政策要求,明年起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自主招生考核将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试点高校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过去部分高校对自主招生定位不明,将其作为提前签约‘掐尖’的手段。”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虞立红认为,这次自主招生改革最大的变化是对选材定位的清晰。
原来的自主招生政策中,学生主要通过中学推荐获得参加自主招生的机会,但中学往往会对学生的报名进行平衡,使得一名学生仅能选择一所大学,这影响了学生的自由选择权。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于世洁指出,政策调整后,学生可自主报名和申请各高校的自主招生,扩大了学生的自由选择权。在高考之后进行自主招生的考核和认定,更有利于学生有效评估自身特长、潜质,做出合理选择。
杜绝腐败——强化监管和透明,逼窄招生“权力寻租”空间
分析认为,“四大狠招”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建设更加科学、公平的评价体系。近年来,招生领域的教育腐败频发,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也日渐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
2008年以来,北京市查处高校腐败案发数上升一倍,近一半案件涉及招生、人事问题。此次改革出招,即是针对高考加分、自主招生乱象的一味“猛药”。
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加分政策并没有被完全“堵死”。如在2015年1月1日以前获得上述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此外,烈士子女等5类全国性加分项目仍然保留。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给地方留有部分加分的“权力”,仍然是一个隐患。少数民族、华侨、贫困地区等被保留的照顾性加分项目,也被指存在“弹性操作空间”,有“被运作的可能”。
一些学生家长也对此表示担忧。沈阳一位中学生家长曹丽表示,希望“地方性必要加分”的执行过程可以公开透明,加分名额和分值适当缩紧,“千万别让加分政策的后门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