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励全部取消地方性高考加分
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改革重点;今年地方性加分已由124项减至86项,减少近1/3
“各地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适宜的加分项目。”昨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王辉表示,教育部文件虽然没有提出具体量化指标,但原则是从紧从严,鼓励各地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
减少加分项目是重点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改革重点,各地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建国表示,确有必要保留的,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据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此前透露,原来没有的加分项目,各省(区、市)也不得新增。
据了解,各地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将于2015年1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教育部今年6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天津等6省市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而地方性加分项目合计由往年124项,调减至2014年的86项,减少近1/3。近年来全国每年享受地方性加分的考生约3万名,2014年减少1/3。
北京高考加分11282人
今年北京加分照顾考生共19类,其中地方性加分包括3类,若明年取消市三好、市优干后,就仅剩“少数民族”一类。今年北京共有11282人获高考加分,以上三类考生9600余人,占所有加分考生的85%。
■ “特色”高考加分
山东: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每人加10分,旨在防止复读,2002年后取消。
黑龙江:为招徕更多的优秀人才,曾规定博士子女报考省内高校,按侨胞子女待遇,可获20分加分,2007年改为“同等条件优先录取”,2014年取消。
河北: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增加20分,2014年取消。
重庆市:对三峡库区移民考生,给予高考加分。2014年,报考市属院校的搬迁移民考生,可降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