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日前,教育部就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六方面意见,其中就领导班子年龄提出明确规定:列入中央管理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初任时,属提拔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年满60岁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退出领导岗位。
教育部要求各部属高校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形成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和合力。领导班子专业结构要与本校主要学科门类相适应,年龄结构要形成梯次配备。列入中央管理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初任时,属提拔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其他领导干部初任时,属提拔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换届时年龄超过58岁的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再进入新一届领导班子。
(据人民网)
(本文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