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王田甜 许军)因害怕承担医疗费,18岁大学生陈旭持刀劫持女医生,在想逃离现场时,被警方制服。昨天,轰动全国的“大学生劫持女医生”案终审宣判,陈旭被判绑架罪名成立,获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5月18日下午4时,陈旭骑自行车返校。途中,他将樊安兰婆婆撞伤。樊安兰被送往市九医院,其右手手腕骨折,需住院治疗。
陈旭为交费问题,用刀刺中樊婆婆儿子李术叶胸部,后持刀劫持医院女医生段某。
当晚7时许,陈旭乘坐警车挟持人质逃至一偏僻路段时,被特警制服,段某安全获救。
去年12月12日,青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旭犯绑架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陈旭不服上诉。
昨天,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陈旭上诉,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办案法官认为,绑架罪是严重的暴力型犯罪,有减轻情节,量刑起点也是5年。
陈旭犯罪时刚满18周岁,他一时冲动绑架人质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其犯罪情节较轻。因此,法庭以绑架罪判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