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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抄袭论文 不能评国家奖学金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2014年3月7日【评论0条】字号:T|T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罗欣 通讯员黎江东)从今年秋季学期起,高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学年多在万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多所高校将加大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投入,有的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达30%。

  省教育厅表示,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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