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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举报公职人员公共场所吸烟 可获手机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2014年3月16日【评论0条】字号:T|T

  昨天,记者从省疾控了解,我省出台最严厉禁烟控烟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和公务活动上抽烟、敬烟,一旦被拍到违规吸烟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细则》,明确公共场所禁烟。去年底,中央两办下发《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

  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中必须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接受任何烟草企业赞助、使用烟草企业提供的抽纸、纸杯等用品,不得发布任何烟草广告。不摆放烟缸、烟具,积极劝阻和制止公务活动参加人员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为配合中央两办“禁烟令”,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于1月21日~4月30日在全国开展“烟草广告随手拍”和“随手拍公职人员吸烟行为”有奖活动,将身边公共场所、媒体上的烟草广告拍摄或截图下来,并发送微博;或者将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发现的公职人员、两会代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吸烟行为拍摄下来,发送微博,就有机会获iphone5S手机或ipad mini平板。

  我省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反映或舆论曝光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上级单位或本级单位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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