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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观不成熟 女大学生领证3个月就离婚

来源:太原新闻网-太原晚报2014年3月22日【评论0条】字号:T|T

  在未告知双方父母的情况下,在校女大学生赵某与大自己5岁的男友张某领取了结婚证,然而这段婚姻仅维持了3个多月。近日,经迎泽区法院东太堡法庭调解,两名年轻人协议离婚。

  21岁的赵某是省城一所高校的在校生,2013年12月,赵某刚刚达到法定婚龄,便与比自己大5岁的校外男友张某领取了结婚证,但双方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告知双方父母,更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登记结婚不久,两名年轻人逐渐因年龄差距发生矛盾,裂痕越来越大。赵某深感自己当初不够慎重,经不起张某的说服,便草率领取了结婚证,非常后悔,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恋爱过程、婚姻现状后,发现二人结婚确实比较草率,生活中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耐心调解无果后,法官主持调解,二人达成离婚协议。

  具有丰富家庭婚姻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介绍,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只要年满法定年龄,在校大学生可以登记结婚,但现实生活中,在校大学生思想、阅历、婚恋观不成熟,特别是还未自食其力,事业发展更谈不上,选择婚姻还应慎重。法官告诫年轻人,步入婚姻殿堂前,要慎重考虑双方的感情基础、性格习惯、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等等,应主动请父母帮自己“把把关”,以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记者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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