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特约记者梁炜)教拼音、认汉字,乱收费,这些幼儿园“乱象”将得到集中整治。记者昨获悉,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始,将在办学、收费、师资等多个方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全省幼儿园将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原则上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最大班额不得超过40人。
我省幼儿园严格实行三年学制。幼儿园不得在幼儿大班结束后开办学前班、大大班或以其他名义开设超龄班。除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可举办学前班,未经审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禁止举办学前班。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地要逐园核定办园规模,根据办园规模下达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原则上,幼儿园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在班额上,小班班额不得超过30人,中班和混合班班额不得超过35人,大班和学前班班额不得超过40人。
为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倾向,通知指出,幼儿园不得以任何方式让在园幼儿使用教材,严禁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学内容、向幼儿布置书写类家庭作业,严禁面向在园幼儿开展任何形式的测验与考试。通知强调,幼儿园要严格按省定项目收费,公办园按不同办园等级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民办园按在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