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敏)教育部昨天(23日,下同)出台《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今后,中小学选用教科书应成立选用委员会,其中一线教师人数不少于二分之一。教科书选用全过程监督,将发挥学生和家长的监督作用。
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应当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二分之一;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依据教育部的要求,各地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加强德育、语文、历史教科书选用工作统筹,其他学科教科书,义务教育每个学科要选用三种版本以上(含三种),普通高中每个学科要选用两种版本以上(含两种)。教科书选用结果须公示7天。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
教育部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科书选用过程和结果。教科书选用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对教科书选用的监督作用。
教科书编写、出版、发行等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教科书选用。凡采用请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扰乱教科书正常选用秩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取消其本次教科书在该行政区域内的选用,在全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