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立30周年。1984年,上海市有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如今,全国各地的少年法庭已经超过2200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不久前表示,要探索创新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推动完善少年司法工作体系。
在少年司法制度的视野中,每个失足少年都值得关爱。社会不应该把他们当成标签化的“问题少年”,而应该通过司法之手予以教育挽救。本期大家谈,我们邀请北京市的三名少年法庭法官,谈谈他们眼中的少年司法。
法槌连着沉甸甸的责任
少年法庭的案件审理有其特殊之处。面对失足的孩子,需要保持一个法官的理性和公正,也需要具备一位母亲的慈爱和怜悯。在法与情的交融中,赋予他们社会关爱的力量。
在我审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少年涉毒案件印象深刻。2007年,少年小张和小李在他人指使下,走上了运输毒品的犯罪道路。小张从小失去双亲,小李则在单亲家庭长大。由于缺少家庭的温暖又长期疏于管教,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被人教唆利用,诸多主观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孩子走上了涉毒犯罪道路。
法庭宣判之后,我告诉两个孩子,“虽然刑期很长,但对于你们刚刚开始的人生来说,这只是一小段插曲。一纸判决只裁判了你们的过去,并不能裁判你们的未来。”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两个孩子需要,我愿意永远做一个倾听者、疏导者、守护者。
少年犯是在成长道路上犯了错的孩子,但他们也同样拥有实现人生梦想的权利。对于法律而言,公正严明乃立身之本,人文关怀同样不可或缺。
法治教育少不了家长
年仅16岁的小利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第一次与小利家长见面,小利爸爸就给我来了个下马威。“我家三代单传,他要是被判了刑,让我们一家以后怎么活?”面对这个情绪激动的父亲,我决定在法庭上用游戏的方式对他进行启发教育。“给你一张白纸和一个玻璃球,你想象下小利就是这个玻璃球,他想在白纸上无拘无束地跑来跑去,你怎么做才能保护他不从白纸上掉下去?”
“把白纸的边缘折起来,四周都给它围上就掉不下去啦。”小利爸爸终于想到了办法。我赶紧趁热打铁:“就像游戏里体验到的,要保护‘孩子’就得给他设‘墙’,为他明确行为底线,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他似乎听进了我的话,一下子陷入了沉思。
对于未成年犯罪来说,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是造成犯罪的重要因素。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监管和法律常识教育,无原则的溺爱偏袒导致孩子滑向错误的深渊。因此,法治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是未成年人,也要包括孩子的家长。(北京海淀法院 张 莹)
别忽略了未成年被害人
未成年被害人无辜遭受犯罪侵害,往往无法承受身心的双重重创,随之而来的是难以克服的心理障碍和精神压力,甚至可能影响他们今后的人生态度和成长道路。除了提供司法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也不容忽视。
2011年,我在法院见到了13岁的小美。她幼年时亲眼目睹母亲被继父用菜刀砍伤,自己也遭继父多次砍击。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痛苦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13岁女孩所能承受的限度。手术治疗费用也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母女二人根本无力承担。
我邀请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心理辅导专家帮助小美,同时协助她提交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申请,并很快获得了批准。经济的压力得到缓解,心理的创伤也逐渐治愈。在许多爱心人士的帮助下,如今小美已经走出心里的阴霾,重新回到了校园。
法律是一把保护伞,运用法律武器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获得司法保护和救助,伸张公平正义,争取合法权益,我们才能构建充满温情的法治中国。(北京二中院 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