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督曝光’长阳、远安、夷陵三地1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被通报,如遇违规请举报!

  1。长阳都镇湾镇庄溪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李成世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违纪问题。李成世在任庄溪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以申报“栀果产业示范园100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廪君茶叶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项目”为名,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21万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2016年10月10日,都镇湾镇纪委给予李成世党内警告处分。

  2。长阳鸭子口乡杨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宗信在特色林果产业项目中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杨溪特色林果专业合作社在负责杨溪村发展核桃和甜柚等特色林果产业项目管理服务中,按每亩50元违规收取农户核桃种苗费共计20000元,按每株2元违规收取农户甜柚苗木款共计8500元。杨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溪特色林果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刘宗信负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2017年4月19日,鸭子口乡纪委给予刘宗信党内警告处分。

  3。长阳资丘镇对舞溪村党总支书记刘云峰在专业合作社社会造林补贴中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12月,刘云峰在中溪村木本油料专业合作社领取社会造林补贴资金12600元,将10780元资金通过一本通转给参与造林农户后,余下的1820元用于了个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开支,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6年2月22日,资丘镇纪委给予刘云峰党内警告处分。

  4。渔峡口镇龙池村原党总支书记柳开军在危房改造中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1年农历12月,龙池村村民谭某某为争取危房改造政策,送给柳开军现金1000元。柳开军在2012年为其落实了危房改造指标。其身为共产党员,在时任龙池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了廉洁纪律。2015年11月26日,渔峡口镇纪委给予柳开军党内警告处分。

  5。长阳榔坪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赵保群,原民政办主任王明槐在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在大数据监督检查中发现,榔坪镇多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长期领取低保金。赵保群、王明槐违反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不严格把关低保审批条件,不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存在工作失职,分别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3月2日,县纪委分别给予赵保群党内警告处分、王明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长阳高家堰镇魏家洲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德锋在低保评定中弄虚作假违纪问题。2014年9月20日,魏家洲村在增补低保对象时,未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也未组织该村村民代表进行评议,在申报材料中伪造代表签字,将7户7人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低保名单。姚德锋身为魏家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低保评定中弄虚作假,违反城乡低保复查评审工作程序,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应负直接责任。2016年4月28日,高家堰镇纪委给予姚德锋党内警告处分。

  1。夷陵区雾渡河镇小庙村原村干部合伙套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雾渡河镇小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新明,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小庙村原财经委员晏正权等人,编造虚假项目申报、验收等资料,套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计人民币67.1158万元账外存放,用于村务支出。2012年至2014年,杨新明等人将该笔资金中的9万元予以私分,杨新明、晏正权各分得1.5万元。2017年7月3日,夷陵区纪委给以杨新明、晏正权开除党籍处分。

  2。夷陵区乐天溪镇瓦窑坪村委会主任望飞在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2年9月,乐天溪镇瓦窑坪村两名村民申请落实危房改造项目,村委会主任望飞在对两人房屋进行验收时,发现其并没有对新房进行建设,不符合危房改造验收条件,但望飞仍然帮助两人通过验收,导致两人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7年6月12日,乐天溪镇纪委给予望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夷陵区鸦鹊岭镇新场村治调主任胡廷相违规为已死亡人员申报低保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鸦鹊岭镇新场村治调主任胡廷相在该村村民罗某、黄某已经死亡后,未及时向该镇民政办报告,继续作为下一年度低保申报对象,致使二人已死亡还领取低保金长达数月。2017年1月18日,鸦鹊岭镇纪委给予胡廷相党内警告处分。

  1。远安县花林寺镇凤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纯章违规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物资问题。2016年5月,远安县花林寺镇人民政府拨付凤阳村产业扶贫项目资金3.5万元。凤阳村委会购买仔猪及母猪向贫困户发放用于发展产业,王纯章擅自将其中7头母猪发放给非贫困户,价值8400元。2017年7月28日,花林寺镇纪委给予王纯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远安县茅坪场镇晓秦村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茅坪场镇晓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朝忠,支部委员、财经委员谭大贵采取虚报扶贫项目支出、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扶贫专项资金11.79万元,用于村公路建设及维修等开支。2016年8月,晓秦村村委会将11.79万元资金退至茅坪场镇财政所预算资金户。2017年8月15日,茅坪场镇纪委分别给予王朝忠、谭大贵党内警告处分。

  3。远安县嫘祖镇荷叶村支部委员、村主任助理黄忠军违规挪用扶贫互助合作社资金问题。2016年11月,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拨付扶贫互助合作社资金至荷叶村桃花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2017年1月下旬,桃花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黄忠军私自从该合作社账户分两次支取48487元,用于个人周转使用。2017年2月9日,黄忠军将上述资金归还至该合作社账户。2017年7月28日,嫘祖镇纪委给予黄忠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