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次受贿,平均每笔9520元,15年内合计47.6万元。昨日,现年57岁的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主任余信国,涉嫌受贿罪在武汉中院受审。

  据指控,1999年4月至2014年3月,余信国在担任武汉市财政局副局长、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武汉市金融办公室主任、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50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47.6万元。其中,现金38.5万元,面值9.1万元的购物卡、美容卡16张。

  昨日上午9时,在法警押解下,余信国到庭。经法官允许,身体欠佳的余信国一直坐着受审。他低着头,声音低沉当庭认罪,并承认大部分受贿,是在担任武汉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及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所为。

  平均每笔受贿9520元,金额并不算很大,余信国是如何考虑的?他在法庭上道出“心声”:“我认为1万元以上就算受贿较多了,不敢轻易收。一直认为这属人情往来,没想到积少成多……”

  公诉人指出,回顾余信国的堕落轨迹,正是因为缺乏有效监管,从开始的“偶尔湿鞋”到“常到河边走”,还以为这一切不过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建议法庭根据余信国认罪态度、自首情节等,以受贿罪对其判处7年至9年刑期。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