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的“老赖”政审被发现主动认错;不孝子女上黑名单,主动交赡养费……

  昨日,武汉市中院推出今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布典型案例,涉案105件、标的1.54亿元,上榜者120个。其中,包括60个法人和60名自然人。截至今年10月,武汉法院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推送失信被执行人达到22563名,约有10%的被执行人清偿了债务,额度达8000余万元。

  工作泡汤

  “老赖”考公务员卡了壳

  史某与谢先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向史某赔付2800余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谢先生下落不明,且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法院依法做出终本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决定书,将谢先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7月26日,谢先生主动联系法院,称其通过公务员笔试考试后,在政审时审查到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故而无法通过政审。“都怪我法律意识不强,才造成今天这种结果。”谢先生在电话中主动承认错误,表达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次日,谢先生向法院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

  事后,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出行受限

  “老赖”到了机场买不了票

  成某与王先生因劳务合同发生纠纷,去年10月16日,法院调解由王先生一次性支付给成某2.8万元调解款,该款如未按期支付则应按4万元清偿,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00元。

  因王先生未按期支付调解款,12月12日,成某向新洲区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法院向王先生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手续时,王先生称,“调解款2.8万元已支付完毕,只是一审案件受理费700元未付,原因是二审撤诉应该退还的850元案件受理费还未退还。”之后,法院多次要求王先生去法院办理退还手续,其一直以工作繁忙为由未去办理。法院要求王先生委派其代理律师去办理,其律师亦不履行。

  今年4月,法院以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将王先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月8日,王先生计划从外地飞回武汉,却被机场告知因纳入失信名单而不能购买飞机票,王先生赶紧联系其代理律师潘某到法院履行义务。

  专家欠钱不还坐不了高铁

  张某系军工企业高级技术专家,在与中国银行硚口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张某向中国银行硚口支行支付4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中国银行硚口支行遂向硚口法院申请执行。

  在多次执行未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不久,张某主动将案款42万余元送到法院,案件圆满执结。原来,张某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后,不仅其作为专家的名誉受损,而且乘飞机、高铁出行受限,这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方某系张某同事,是另案中的被执行人。他在得知张某名誉受损、出行受限的情况后,出于对自身的担忧,也“主动”将46万余元案款送到法院。

   名誉受损

  黑名单妙解离婚案

  陈女士与袁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调解书确定:陈女士与袁某自愿离婚,袁某分三期共给付陈女士经济补偿6万元。袁某向陈女士支付16300元后,拒绝履行剩余债务。陈女士遂向汉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年7月,法院将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通过“红黑榜”及媒体平台予以公示。

  袁某的失信消息迅速传播,导致其信誉急剧下降,邻居、熟人对其避而远之。不久袁某与法院联系,表示愿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偿还债务,但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清偿,只能先拿出26000元。

  最终,经过法院协调,陈女士主动放弃了剩余债权,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法院将袁某从失信黑名单中予以屏蔽。

  上了黑名单后女儿主动给钱

  范×加与子女范×梅、范×勇赡养纠纷执行一案,范×加于2015年5月1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子女按照判决立即向其给付3000元赡养款,并承担案件执行费。

  但是其子女范×梅、范×勇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未按期履行,于是法院依法作出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范×梅、范×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得知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范×梅主动联系法院,称其已经将部分现金放于浠水老家中,但剩余部分要等到过年时再付。法院再次来到浠水范×梅家中,通过其家人送达了执行决定书并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范×梅得知后表达了其愿意履行法定义务的意愿。

  同日,范×梅向法院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3050元。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老父怕丢脸代儿子还债

  武汉人芦某与汪某离婚纠纷一案,根据法院生效民事判决书,汪某应向芦某返还相关家电,支付房屋补偿款及诉讼费用共计9万余元。2013年11月,芦某向东湖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在交付相关家电后,因为生活困难,仅支付了2万余元便拒绝履行剩余款项。法院于2015年1月依法将汪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当地媒体曝光。

  得知汪某失信行为被曝光,面对邻居和亲友异样的眼光和指指点点,汪某之父深感公众舆论压力,恐失颜面,于是主动到法院表示愿意代为清偿剩余款项,并随即履行到位。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汪某从失信名单中屏蔽。

  ■法院声音

  让“老赖”不得不主动还债

  武汉中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晏刚表示,虽然现在只有约10%的被执行人在纳入失信名单后清偿了债务,最主要原因是这个制度实现的时间还较短,效果也在逐步实现中,有些被执行人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被纳入名单后对工作和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

  晏刚说,为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法院定期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交通口岸、地铁等创新方式曝光“老赖”,还通过执行微平台,将每日、每周、每月的推送情况予以通报。同时,法院还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已与16家银行和7家行政机关开通点对点查询,对查到的财产及时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推送 “黑名单”,让“老赖”如坐针毡,不得不主动还债。

  晏刚提醒,许多被限人员坐不了飞机,乘不了高铁,不得不现身找到法院要求偿债;有的人出去时未限,回来时被限。洪山法院有一起被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躲到荷兰,因被限制买机票,无法回国。严厉制裁司法失信行为人令其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