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陂地区旅游车辆随意载客,武汉交通部门查获5辆非法车辆

  楚天都市报5月25日讯(记者黄永进 通讯员梅兴吴)目前正值旅游旺季,外出旅游游客和市民逐日增多,个别旅行社承租外地或本地无《道路运输证》以及无规范包车手续的客车从事旅游包车客运,致使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和投诉多发。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5月中旬以来,武汉市交通运管部门先后在武汉西、龚家铺、青龙收费站及旅游景区周边等出城入口开展6次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执法车辆18辆次,查处非法经营车辆5辆次。

  5月25日,市交委运管处、市旅游委旅行社管理处、质监所及黄陂区交通、运管部门在黄陂前川联合对旅游用车情况、导游职业规范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运管部门负责检查车辆道路运输证、司机从业资格证、旅游线路包车牌,旅游部门负责检查导游人员资质,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是否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及旅行社是否租用无旅游资质的客运车辆、是否签订旅游运输合同等。当日,市区运管、旅游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执法车辆7辆次、检查车辆9辆次,旅游团队3个。检查发现,鄂ELY359等3辆旅游包车存在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等问题。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6条,运管部门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旅游委提醒广大市民,外出跟团旅游一定要选择具有合规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并与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理性选择旅游产品及行程中的项目消费。如发生旅游服务质量或旅游合同纠纷时,请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向12301或市、区两级旅游管理部门反映。

  市交委运管处表示,无道路运输资质车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旅客千万不要贪图一时方便搭乘非法营运车辆。下一步,他们将坚持“以区为主、部门联动”,继续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和查处道路旅游客运市场非法经营行为。针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