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是我开的车,是我女朋友开车撞死人的,为什么找我?!男子被捕后很委屈

  楚天都市报7月19日讯(记者 王功尚 通讯员 周晶晶 张晓瑾)“不是我开的车,是我女朋友黄某开车致人死亡的,为什么要追究我的责任?”王某为此感到委屈。日前,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女子黄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中,放任其醉驾开车的男友王某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追捕。

  据介绍,2018年2月13日20时许,王某和女友黄某在武汉汉口吉庆街某酒吧吃饭,两人都喝了啤酒和香槟。14日凌晨5时许,王某驾驶小轿车送女友黄某回家,途中,黄某提出要开车,王某问其有无驾照,黄某说没有。王某没说什么,却把车钥匙给了黄某。后黄某开车行至青山区钢都花园十字路口时,看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遂停车等待几秒,过了会儿误以为行人已经走过,开车后却将行人刮倒在地,行人被送至医院后医治无效身亡。

  经检测,黄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17.2mg/100ml,属于明显的醉驾。检察官在审阅案卷中发现,黄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确实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其男友王某明知其没有驾照且醉驾还放纵其开车,这种危险行为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涉嫌危险驾驶罪。

  对此,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各位有车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无驾驶机动车资格证者更不能上路。如遇上述情况,必须对亲友及时劝阻,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乃至遏制危险驾车行为,避免双方都陷入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