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郊区检察院曾有一组数据统计:在他们立案查处的37起领导干部受贿案中,有34名“贪官夫人”充当夫君的“收银员”,夫妻联手作案率高达90%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副巡视员林志梅认为:“‘枕边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抱怨、攀比;一种是‘廉内助’,时刻为另一半敲廉洁的警钟。”在她看来,领导的家属是家庭的大后方,吹好“正风”,养好“家风”,能引导家人走正道,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做正事,能在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起到廉政推动作用,反之将给美满家庭带来“毁灭性灾难”。

  “全家腐”

  敛财总动员

  不久前,《人民日报》刊发了一篇评论,称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大老虎”落马的背后,都呈现出家庭式甚至是家族式贪腐的特征。文章认为,正是因为家教不严、家风不正,让他们把家庭当成了权钱交易所,把家人当成了利益共同体。此外,记者梳理发现,除“大老虎”家族式腐败外,各类家族式贪腐现象呈蔓延趋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通过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收受某公司以顾问费、股份收益等名义给予的财物共计292万余元;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曾有一个腐败的“宏伟目标”: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过一个年,就收受一两百万元“礼钱”。

  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为其经商的儿媳提供便利;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知炳为其女经商大开绿灯;沈阳市原市委书记慕绥新为女儿、女婿包揽工程倾情关照。

  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兼党组书记林国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义之财。妻子赵幼娟、儿子林如海也参与受贿,3人受贿赃款达500余万元。林国悌交代,自己涉入经济犯罪,主要是为了家庭,想为子女以后的生活留下一点东西。

  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多次收受贿赂,家庭财产高达7000余万元,他的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亲属全部涉案;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运鸿,其妻子、儿子从宁波金融大案的当事人手中先后收受了600万元人民币和若干美元、港币。

  “从实际案件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滋生了极端利己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动摇,总想在位时为家庭,特别是为儿女多留些钱财,导致家风不正,全家同流合污。另外,行贿人不容易直接接触高层官员,他们与官员的亲人交往相对容易些;官员通过子女办事也想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即便出事也可以搞攻守同盟,只承担教养子女不当的责任,这是‘家族腐败’的显著特点。”一位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

  清政风

  必须正家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春节团拜会上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回顾党史,老一代共产党人为我们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榜样。毛泽东有著名的“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周恩来专门制定了《十条家规》严格要求亲属。罗荣桓教育子女不能成为“八旗子弟”。陈云同志曾给家人定下了“三不准”家规:不准搭乘他的公务车,不准翻看、接触他看的文件,子女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陈云还特别向夫人于若木交代,要让自己的子女从小就像普通家庭子女一样生活和学习,不准搞任何的特殊化。

  “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有专家指出,要澄清政风,必须纯正家风。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就是要抓好自身修行,纯正家风,管好家属,才能治理好国家。我们领导干部应弘扬、传承好先贤伟人们的良好家风,切实当好家庭的“掌门人”,对亲属严加教育,严加管理,不要让亲属把自己“拉下马”。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告诉记者,令人痛心的是,当前一些官员受封建观念的影响,一旦获得权力,便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他建议重新修订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同时完善金融体制,防止腐败资金外流。另外,要有效防范“全家腐”,还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加大惩戒力度。一旦出现“全家腐”现象,必须严格追究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教科院副院长胡卫建议,当前家庭观念逐渐淡薄,不利于培育良好的家风。时至今日,我国有关家庭教育政策及相关制度建设还很薄弱,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和健全家庭教育政策及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张静认为,2014年全国妇联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这一活动让广大家庭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弘扬好的家风,自觉去培育廉洁自律的家风,这对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也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原标题:大部分官员腐败都与家人有关 贪官大多家风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