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哪有只领导不负责的道理?

  有些党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可是,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天底下哪有只领导不负责的道理?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文云年难辞其咎。据荆门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局党委曾多次接到举报,反映赵胜虎、李国华、官玉香、刘洪存在的腐败问题,但并没有引起文云年的重视。在选拔李国华担任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的过程中,曾有人提出李国华多次被群众举报。对于这些,文云年的一句“他不过就是一个跑腿的”就让此事不了了之。为了把“心腹”留在重要岗位,文云年对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视而不见,赵胜虎、刘洪在各自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0年。不仅如此,“一个重要岗位空出来后,他并不急着物色人选,一拖就是很长时间。”该局一名干部说。

  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身为党委书记,文云年失职渎职,就该担责!

  现实中,有些党委书记怕得罪人,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文云年在任用干部时当仁不让,而被提拔的干部一出问题,就逃避责任,认为非己之过。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党委书记既然承担主体责任,就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

  试想一下,如果文云年一开始就能够认识到,用权必须担责;如果他能够主动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且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经常查找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他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注意抓早抓小。那么,该局领导层不会是今天这种局面。

  如果说,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那么,党委书记就是牵住“牛鼻子”的人。有权必有责,用权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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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12名党委纪委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查处

  日前,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曝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9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追责问责力度。

  ●六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3年,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赵胜虎,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官玉香,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李国华,市白蚁防治所主任科员刘洪严重违纪受到查处。在2013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该局排名市直单位最后一名。文云年作为局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4年4月,荆门市纪委对其诫勉谈话。9月,文云年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7月25日,江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齐宝华公车私用,造成3名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姚国卿作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光明作为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姚国卿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周光明行政记过处分,县纪委给予周光明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公安县农机局违反财经纪律,以“中秋节”“端午节”“开门红”补助等名义给机关干部及退休人员违规发放补贴。同时,机关招待费开支过大。肖汉斌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肖汉斌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丹江口市安监局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月饼,违规向企业收取“会费”、“赞助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张大虎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大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潜江市卫生监督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将应分配给基层卫生单位的卫生监测费79.9万元直接划入各区镇处卫生监督员私人账户。李原林作为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黄为作为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今年4月,市纪委给予李原林、黄为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仙桃市三伏潭镇、干河街道办事处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分别排名倒数第一、第二。今年4月,市委给予三伏潭镇党委书记李功胜、干河街道党工委书记颜志超诫勉谈话处理。

  ●三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今年7月2日,武汉市电视问政曝光汉阳区“汉江村还建小区手续不全”、“新区公园维护管理不善”等问题。汉阳区纪委仅根据相关单位上报材料形成报告进行回告,未调查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定性意见。汉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晏宇桥未组织力量调查,并同意上报。武汉市纪委调查后发现,汉阳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晏宇桥作为区纪委书记,没有正确履行监督责任。今年7月,市纪委给予晏宇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2013年12月,荆门市安监局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检查考核优秀单位奖金违规打入个人账户,在会议费中列支酒类费用。张家喻作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今年4月,市纪委给予张家喻诫勉谈话处理。

  今年9月18日,黄石市开发区太子镇工会主席陈洪坤午餐饮酒,市纪委暗访组要求镇纪委书记徐欣开调查核实。徐欣开再三推诿,拒不履行监督责任,影响恶劣。9月22日,市开发区党工委给予徐欣开免职处理,调离纪检工作岗位。记者 曹溢 荆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