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玩网络游戏、吃喝玩乐,竟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20多万。上周,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判决书,潜江市法院对该院提起公诉的皮某做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皮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皮某,男,1977年生,湖北宜都人,案发前为宜昌某公司潜江分公司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销售和货款的回收。该公司的货款主要由皮某回收后交予出纳,给了回收货款的皮某可乘之机。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间,皮某将公司客户货款收回后,采取部分货款交公司,部分货款留自己使用的方式,多次挪用公司货款共计26万元。为掩盖其挪用资金的行为,皮某伪造了5条销售清单。后皮某所在公司在查账时发现其经手的5笔货款不知去向,于2013年1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4月,已辞职的皮某在沙市被民警抓获。据皮某本人交代,其挪用的26万元中,6万元被用于购买QQ游戏装备,其余被用于吃喝玩乐。

  法院经审理认为,皮某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皮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综合各种情节,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