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福州中院于23日8时30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授意、批准将农业厅下属单位的国有划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 .1亿多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3万多元。
2014年3月,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公告称,经查,陈柏槐违规批准下属单位向有关房地产企业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陈柏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渎职和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柏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柏槐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2014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逮捕。今年9月,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
陈柏槐,1950年8月12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原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曾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新华 中新(来源:福州中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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