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丹江口男子何某酒后回单身宿舍,本应回到512房,却摸到楼下的412房,两度进门被拒后,竟持刀将楼下女单身职工刺伤。昨悉,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
1月22日晚上9点许,十堰东岳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接辖区某厂单身楼女职工明某报案,有醉汉要强入自己的房间,还持刀行凶。民警赶到现场时,行凶醉汉已不知去向,但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系31岁的何某,住在单身楼512房间。2月8日,在外躲藏半月的何某在亲友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经查,事发当晚9时,何某酒后回单身宿舍,本应回到512房,他却跑到412室敲门要进屋,房主明某开门询问后,向何某解释其走错门,随后将房门锁上。何某不停踹门,明某把门打开,何某上前用手掐住明某的脖子,拿出一把弹簧刀将明某手掌和手腕刺伤。案发后何某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