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施政)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官庄液化气站违规建设营业一事,本报上月以《市委书记两次批示拆不掉一座黑加气站》报道后,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报道见报当天,当地政府成立调查组。昨日下午,黄石市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的典型案件,包括本报报道的阳新县龙港镇官庄液化气站违规建设营业一事做出通报。
黄石纪委通报称,2015年1月,阳新县龙港镇官庄液化气站违规建设营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阳新县纪委给予阳新县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诫勉谈话处理;阳新县国土局对有失职行为的龙港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刘道寿通报批评;龙港镇党委给予时任官庄村委会副主任肖绪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官庄村二组组长肖唐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龙港镇广电中心主任肖海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官庄村委会主任、土地管理协管员肖绪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龙港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肖本荣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新闻
湖北二师原党委书记严文清被“双开”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文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前,严文清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组织调查。
据通报,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文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严文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工程、工程款项支付、合作办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称,严文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严文清开除党籍处分;经湖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中纪委本周的“每周通报”中,通报了涉及湖北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这4起案件分别为: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易志萍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鄂州市梁子湖区经济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李建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枣阳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王冬明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荆门市荆门高新区兴隆街道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张贤金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