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荆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纪律作风规定方面的问题。现将7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1、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掇刀区白庙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党支部书记陆平违反财经纪律规定,设立“小金库”43346.82元,从中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720元,为单位职工违规发放补助3500元。2015年3月,掇刀区白庙街道纪委给予陆平党内警告处分。

  二、收受礼金问题

  2、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京山县宋河镇财政分局副局长严泽明收受村级组织礼金1200元,另外,还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2月,京山县纪委给予严泽明党内警告处分。

  3、2011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掇刀区畜牧兽医局党支部书记黄太喜收受他人礼金6900元,另外,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2015年1月,掇刀区纪委给予黄太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三、公车私用问题

  4、2015年1月8日(星期四),东宝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杨安斌安排本单位鄂HW2212公务车送其到荆门高新区公安分局从事非公务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4月,东宝区纪委给予杨安斌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4月4日,五三自来水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刘善全安排本单位鄂H59759公务车送其到武汉看望生病的外孙女。2015年4月,屈家岭管理区纪工委给予刘善全党内警告处分。

  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6、2015年2月14日至15日,钟祥市文集镇水务管理站负责人徐家友为儿媳操办三十岁生日宴,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5400元。2015年3月,钟祥市纪委给予徐家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7、2014年9月28日和10月26日中午,东宝区石桥驿镇盐池中学校长钱进元分别在石桥驿镇某餐馆和荆门城区某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19700元。2015年4月,东宝区纪委给予钱进元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