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倒查和追责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近日,襄阳、黄冈等地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查处。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襄阳市通报7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

  1.枣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秀国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2月17日下午枣阳市政协正县级咨询员马全新驾驶公车为其妻扫墓,被网络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秀国作为单位分管领导,管理不到位,造成公车私用,负有领导责任。李秀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保康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文学,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佳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3月6日至9日,保康县水务局下属水电设计院副院长马忠霆、工作人员季声祥、崔鹏在下乡期间午间饮酒并在公共场合“带彩”打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4月25日,县水务局给予季声祥、崔鹏二人记过处分;2015年4月27日,县纪委给予马忠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文学和黄佳军分别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不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负有领导责任。陈文学、黄佳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枣阳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机关支部书记李明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4年8月,枣阳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机关支部副书记邱荣霖、机关支部委员肖辉兵组织单位参训人员前往西安参加全国地方志业务培训班,培训后前往西安法门寺等景点游玩,并将游玩费用以差旅费的名义入账报销。2015年4月27日,枣阳市纪委分别给予邱荣霖、肖辉兵党内警告处分。李明全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参训人员违规报销旅游费用的问题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明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谷城县城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光炬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3月16日,谷城县城建系统实有“吃空饷”人员60人,上报至省委巡视组时只有10人。张光炬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欺骗上级组织、漏报瞒报数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负有主要责任。张光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南漳县九集镇石门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钟尚辉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2月8日,南漳县九集镇石门中心小学副校长孙家义违规操办结婚喜宴,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钟尚辉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管理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钟尚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枣阳市平林镇吴集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大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4年陈大地在担任吴集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吴集村违规公款吃请共计花费64163元,陈大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陈大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襄阳市第二十四中学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宋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2月12日,市二十四中司机彭家国私自将单位已注销的牌照鄂FB4825挂上单位公车使用,被市纪委暗访组发现。宋强作为主管领导,对此事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宋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冈市通报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1.2006年至2014年,湖北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黄冈分院(黄冈市特种设备学会)违规收费共计6946610元,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已受到相应纪律处分。2015年1月26日,黄冈市纪委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湖北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黄冈分院院长陈晓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黄冈市质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锦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黄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办公室多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新农保资金337318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损失587985元。相关直接责任人已分别受到追究刑事责任或党纪政纪处分。黄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副科级)王绍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2015年3月19日,黄梅县纪委给予王绍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1年至2013年,团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王浩环、高平等人现场检查团风镇16个村卫生室药品安全时,违规罚款4000元;现场检查但店镇6个村卫生室药品安全时,违规罚款3000元;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该局但店监管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贺坳小学等5所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时,违规罚款4000元;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该局杜皮监管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杜皮中学食堂食品安全时,违规罚款3000元。2015年4月9日,团风县监察局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但店监管所所长孙国胜、杜皮监管所所长漆光武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环,药品化妆品监督股长高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业务副局长夏志坚行政警告处分;县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县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惠军进行了诫勉谈话。

  4.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罗田县农机局违规发放干部职工年终奖、下乡补助等共计35509元。县农机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徐热潮,县农机局分管机关财务的副局长方安平,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2015年4月21日,罗田县纪委分别给予徐热潮、方安平党内警告处分。

  5.2012年至2014年,罗田县交通物流发展局违规发放干部职工降温费、交通费和节假日加班补助等共计196012元。罗田县交通物流发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王丹宇、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丁志明、工会主席方学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2015年4月,罗田县纪委分别给予王丹宇、丁志明、方学军党内警告处分。

  6.2014年3月至7月,黄冈市黄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维修驾管股长陈学武等执法人员向辖区内6所驾校违规收取相关费用共计59万元。2015年1月15日,黄州区纪委给予直接责任人陈学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区运管所分管业务副所长范卫军党内警告处分。

  7.2012年至2014年,英山县雷家店镇民政办违反财经纪律先后将88488元列入单位“小金库”开支。2015年3月30日,英山县纪委给予直接责任人雷家店镇民政干事徐松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的雷家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联络组长曹辉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