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华明同志任南漳县国营清河农场(清河管理区)场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文才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继平同志任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提名为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一副主席(副会长)人选,免去其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职务;
石华字同志任市专用通信和电子政务内网中心主任;
李海浙同志任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魏玮同志任市妇联党组成员,提名为市妇联副主席人选,免去其市政府军队转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