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枝江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绪强,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他人贿赂,履职尽责不到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 当阳市淯溪镇中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道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远安县茅坪场镇白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从新,伙同他人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4. 时任秭归县两河口镇高桥河村党总支书记李道平,伙同他人私分茶苗补偿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 宜昌市夷陵区黄花林业站站长董传林,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受到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并被降低一个岗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