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初,汉川周余村村民周某经人介绍与韩集乡女青年袁某认识并交往几个月。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后,袁某与郭某谈起了恋爱。周某得知此情后,要求袁某退还之前帮其购买的金银首饰。袁某为了避免与周某发生纠葛,退还了3000多元的金银首饰费用,另外还给了周某9800元“精神损失费”。
9月底,眼看袁某和郭某的婚礼将近,周某认为准新郎郭某“横刀夺爱”,找到其家人,扬言如果不赔偿5万元的损失,他将在婚礼上大闹。为息事宁人,郭某的家人给了周某1万元。然而周某并未罢休,先后三次趁郭某家无人之际,在郭某家门口抛洒冥币、砸损门窗。11月底,郭某家人到里潭派出所报案,希望民警能够帮助解决此事。派出所民警在大量走访调查取证后,近日依法将周某刑事拘留。(孝感晚报)